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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 文 | 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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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依版权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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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迅实国际
壹、甘肃省上市政策
(一)甘肃省
图片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官网
2016年:《甘肃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办法》
对在“新三板”挂牌和战略新兴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从归口的行业管理资金中拨付。
2018年:近期省委省政府下发有关文件《甘肃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办法的通知》,对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作出了新的规定,2016年出台的《甘肃省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奖励办法》已不再适用,现决定予以废 。
(二)兰州市
图片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修订)》
在新区注册并成功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募投项目在新区的企业,新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800万元的奖励。
(三)武威市
图片来源:武威市人民政府官网
《武威市支持招商引资项目若干措施》
第五条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奖励措施:企业在京沪深三市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融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白银市
图片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官网
《白银市推动“产业兴市、工业强市”的若干措施》
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对经权威机构发布的中国企业 500 强、民营企业 500 强、制造业企业 500 强,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在白银成立总部、区域性总部或者将总部、区域性总部迁至白银并汇缴企业所得税的,一次性给予企业管理层 100 万元奖励。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首发上 市的辖区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管理层 100 万元奖励。
(五)定西市
图片来源:定西市人民政府官网
《定西市⼈民政府关于扶持⾦融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八)市、县财政每年专门安排预算资⾦,对成功实现挂牌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由县区财政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承担,挂牌上市企业属县(区)和定西经济开发区的,市级财政承担30%,县(区)财政和定西经济开发区承担70%;挂牌上市企业属市属企业的,市、县(区)财政按税收⽐例承担。
1.对在主板、中⼩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企业,⼀次性奖励200万元。
2.对在境外成功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次性奖励100万元。
3.对在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次性奖励100万元。
4.对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本市并承诺3年内不迁离的企业,⼀次性奖励200万元。
(六)嘉峪关市
图片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官网
《嘉峪关市企业挂牌及上市扶持奖励办法》第三条 奖励条件及标准
(⼀)对在主板、中⼩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境外市场成功上市的企业,⼀次性奖励100万元。
(⼆)对在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次性奖励50万元。
(三)对在⽢肃股权交易中⼼交易板成功挂牌的企业,⼀次性奖励5000元。
(四)对转⼊⾼层次板块的上市企业,按照板块间奖励标准差额予以奖励。
(五)对⾸次在资本市场成功融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次性奖励30万元。
(六)对通过发⾏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募集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次性奖励30万元。
(七)对辅导企业成功发⾏企业债、公司债、 中期票据、 集合票据等募集⾦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承销机构募集到资⾦1%的奖励,最⾼奖励100万元。
(八)对注册地变更为嘉峪关市,通过买壳、借壳成功上市,并将募集资⾦投资于我市的企业,⼀次性奖励50万元。
(九)凡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变更为嘉峪关市并注册⼀年以上,且将募集资⾦70%投资我市的企业,⼀次性奖励50万元。
(七)酒泉市
图片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官网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的实施意见》
(三)奖励标准。企业在沪深两市⾸次发⾏股票上市,⼀次性给予资⾦奖励1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次性给予资⾦奖励50万元,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挂牌交易,融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资⾦奖励,但最⾼不超过50万元。上述三项奖励资⾦均由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各承担50%,奖励资⾦主要⽤于企业挂牌上市费⽤补助。
(八)陇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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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陇南市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企业申请上市挂牌期间,分阶段申请资⾦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1.拟上市企业在证券中介机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造,申请资料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奖励100万元;
2.成功上市的,奖励200万元;
3.上市后,根据其⾸次公开发⾏股票募集资⾦规模,按以下档次进⾏奖励:募集⾦额5亿元以下(含5亿元)的,奖励50万元;募集⾦额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的,奖励100万元;募集⾦额10亿元-15亿元(含15亿元)的,奖励150万元;募集⾦额15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1.拟挂牌企业在证券中介机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向新三板上报发⾏材料被受理的,奖励50万元;
2.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并实现融资的,奖励150万元,⿎励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企业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精选层)挂牌融资;以上2项奖励资⾦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三)企业在甘肃省股权交易中⼼挂牌
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肃省股权交易中⼼成功挂牌融资的企业,按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以上(⼀)、(⼆)、(三)项奖励资⾦累计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资⾦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同时⿎励各县区政府制定出台县区扶持奖励办法。
(九)平凉市
图片来源:平凉市人民政府官网
《平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
(三)对招商引资企业依法依规在“新三板”挂牌,⼀次性扶持100万元;对“创业板”“中⼩企业板”和募投项⽬的上市企业,⼀次性扶持500万元;对“主板”上市企业,⼀次性扶持1000万元。
(十)天水市
图片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官网
《天⽔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作⽅案的通知》
11.企业上市奖励。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四个阶段进度,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奖励。企业列⼊上市后备企业库并与中介机构签约、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给予50万元奖励;在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的,给予50万元奖励;完成递交⾸次公开发⾏股票(IPO)申请材料并获国家证监会受理的,给予20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证监会审核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府⾦融办、市财政局)
12.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奖励。对在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两个阶段进度,给予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给予5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并保持正常存续、稳健经营的,⾃挂牌起3年内每年给予50万元、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十一)张掖市
图片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官网
《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支持各类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在省上奖励100万元、市上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县上再配套50万元予以奖励。